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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社区矫正执法

时间:2020-06-20

来源:绥化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计胜男

录入:张智佳

审核:张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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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日,绥化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邀请孟茹欣、李玉峰两名市级人民监督员对绥化市北林区朝旭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此次监督活动中,人民监督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服刑人员台账档案等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报到情况、出入情况、请销假管理、法律文书真实性、规范性和全面性等矫正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并对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一一核查,有效防止出现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


 
    对现场监督发现的问题,刑事执行检察科干警、人民监督员和朝旭司法所相关人员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将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针对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刑事执行检察科干警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规范、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制度,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对巡查中发现的档案不规范、居住地内容不全面等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及时解决;二是要加强对社矫罪犯监管的抽查力度,对个别教育管理不严、落实请销假制度不严的司法所及时跟进监督,堵塞矫正工作漏洞。


 
  检查工作结束后,人民监督员纷纷表示:“很高兴参加这次监督活动,这不仅让我们对社区矫正工作有了更全面的了解,还对检察机关履行职责过程中所付出的努力有了最直观的感受,尤其是对刑事执行检察科针对司法所不同矫正人员个性化监督,采取创新举措让他们更好融入社会的工作方式方法表示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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